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电子版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adH3Y7e0p5xsPceou11w?pwd=8f3a 提取码:8f3a 。
(2)报告书纸质版查阅途径:
公众可前往以下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街道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联系人:樊拥民;联系方式:13947490137;邮箱:544849298@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所在地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1日